下載 :
 [章程]
 [參賽須知]
 [報名表格]
 [參賽員履歷表格]
 [獅藝組申報表]
 [日光龍藝組申報表]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主辦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資助

香港學界體育聯會 支持

第三十屆全港公開學界龍獅藝錦標賽2023
比 賽 章 程

本會為中國香港奧委會會員,並唯一認可發展傳統國術運動之總會

宗旨:
推廣中國傳統國術之龍獅運動,使其成為學生課餘活動之一。
通過比賽方式, 互相觀摩,研究及提高龍藝及獅藝水平。
參加資格: 不分男女,在香港各小學及中學就讀之學生。
比賽項目: 日光龍藝組 及 競速舞龍組; 南獅自選器材陣式組及地青規定組。
參賽人數:
(1) 每一醒獅為一隊,每隊出場比賽人數不少過 6 人,不超過8人。
 
(2) 日光龍藝組:每一條龍為一隊,每隊人數不超過16人,在場內比賽者不得少於10人。鼓樂手不得少於3人,不得多於5人。比賽中允許一名隊員進場替換龍頭隊員,替換次數只許一次。 (由替換手進場開始計時,被替換龍頭者離開場地並停止計時,換手時限為20秒)
 
(3) 競速舞龍組:每隊出場比賽人數10人。
 
(龍隊及獅隊可增設兩名後備運動員,該兩名後備運動員只可代表一隊,詳情請參閱須知)
每一龍隊運動員只能參加一隊,不限項目。每一獅隊運動員只能參加一項組別。所有參賽者必須為該學校的現屆學生,每校所報隊數不能超過兩隊。
報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因參加隊伍眾多,敬請各校依時報名,不接受電話或傳真登記,以截郵日期為準。)
報名辦法: 填妥報名表格,附參賽員之半身近照一張,身份證/學生證明文件影印本,連同報名費交回,每隊港幣$250元,龍隊若參加兩項即為港幣$500元。支票抬頭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有限公司"。(身份證副本將於賽事後兩週內被銷毀。)
報名地址: 九龍彌敦道687號9樓A、B室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10時 ~ 下午5時)
查詢電話: 2394 4803 / 2504 8164 / 5900 7157
圖文傳真: 2399 0644
分組要求: 小學組與中學組(只供由本會派出導師教授的學校)
公開組(所有學校均可參與,包括非本會導師教授的學校);
分別設有龍藝組及獅藝組(公開組獅藝只限參加自選器材陣式組別)
龍藝規限: 小學組,龍身直徑為10吋或以上的9 節龍,龍頭淨重量至少1.5公斤。
中學組及公開組,龍身直徑為13吋或以上的 9 節龍,並須符合長度為18米及龍頭淨重量至少2.5公斤之要求。
日光龍藝組別必須設立現場鼓樂作賽。(比賽前七天提交路線圖。)
獅藝規限: 所有獅藝組別須以"南獅"作賽。
學界賽事不接受“站肩”類動作出賽。
 

自選器材陣式組別
(參賽隊伍必須自備道具參與比賽,器材必須放在地毡上,不接受梅花樁陣,不準站肩。)
器材規限: 12x8米場地內作賽。所有器材,裝飾,道具及青擺設為3米以下,
獅子踏腳點高度(中學組及公開組2米以下)(小學組1米以下)。
申報故事,難度動作須於2023年7月16日前提交。 (器材,裝飾佈置時限15分鐘)
 
地青規定組別
採青主題: 蛇青、蟹青、地青、盤青、醉青
踏腳點一米以下,必須要採青(請以膠花代替),不設任何裝飾。

*大會組委會進行資格審查,如與規定不符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比賽日期及時間: 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時
- 小學龍藝組(日光龍藝組 及 競速舞龍組別)
  小學獅藝組(地青規定組別及自選器材陣式組別)

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時
- 中學龍藝組(日光龍藝組 及 競速舞龍組)
  中學獅藝組 (地青規定組別及自選器材陣式組別) 及
  公開組
比賽地點: 兩日均在 荃灣蕙荃體育館
比賽內容: 於規限內可自由發揮及設計。
比賽組別
及時限:
小學地青規定組~ 4-6分鐘   小學龍藝組~ 4-6分鐘  
小學自選陣式組~ 4-6分鐘 中學龍藝組~ 7-10分鐘
中學地青規定組~ 5-7分鐘
中學自選陣式組~ 7-10分鐘

競速舞龍組比賽時限,以計時方式作賽;以最短時間完成指定動作為勝。
比賽賽例: 根據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全港公開學界龍獅藝錦標賽」章則。
報名後,可向本會索取評分標準乙份。
賽會裁判: 由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之合格裁判擔任。
評判方法:
1. 龍藝組設裁判5-12位,獅藝組設裁判5-11位
2. 最高及最低分數不計,取中位分數之和的平均分值。
3. 平均分值減去應扣分數為實得分數,實得分數高者為得勝隊伍。
4. 如實得分數相同,則以全部裁判分數之總和分值計算,分數高者勝。
5. 以裁判組之決定為最終決定,不設上訴。
6. 獅藝比賽,場內設有兩名檢察員,以示公正。任何一位檢察員將紅綠兩旗齊舉起,表示大跌;如紅旗舉起,表示中跌;綠旗舉起,則表示小跌。
7. 獅藝賽事中,輕微失誤由評分裁判示意扣分。
裁判組扣分:
1. 比賽時限不足或超出規定時間1秒至15秒,扣0.1分;
不足或超出規定時間15.1秒至30秒扣0.2分,依此類推。
2. 保護人員不得超過4名,違者扣0.5分。(只限自選器材陣式組別)
3. 保護人員在臨場比賽中觸及獅或觸及器材。(每次扣0.5分)
4. 場地內所有運動員,包括保護人員不可攜帶任何計時儀器作賽。(每個扣0.5分)
5. 場地內外有關人員有任何形式對運動員進行提示,扣1分。
6. 器材、裝飾、道具、獅子、運動員越出界線。(每次扣0.1分)
7. 器材,裝飾佈置超越時限。(每15秒扣0.1分,15.1秒至30秒扣0.2分,依此類推。)
獎勵辦法: 所有組別項目均各設獎項四名,另表現優異隊伍獲頒優異獎杯。
註 :
1. 各項比賽組別必須有6隊或以上參賽隊伍報名方能成組。
2. 由於場地時間所限,若組別報名隊數眾多,賽委會有權更改比賽日期及地點,
    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3. 報名時,所有資料必須完整及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4. 報名後,所有資料不得更改。
備註 :
天文台於活動前三小時宣佈或已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活動取消。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處,賽會有權修改,恕不另行通知》